2006年10月30日星期一

可以灵活选择的作品所有权

从“保留所有权利”到“保留部分权利”
我们通常熟知的唯一一种版权声明方式“保留所有权利”(All Rights Reserved)已经被滥用到任何人都可能触犯版权法律,人们只知道在自己的任何大小的作品(甚至本身也是在别人的成果基础上的再创造)都无以复加地声明为“保留所有权利”。这样的结果一方面导致原创者应有的权利得不到尊重,另一方面是很多优秀的作品(无论是艺术作品、文学作品、个人思想还是其他数字作品等)都无法得到最大价值利用或最广泛传播。虽然在很多国家的版权法律默认地赋予原创者很多权利,但是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并非需要保留所有权利。相反他们更愿意选择“保留部分权利”(Some Rights Reserved)或“不保留权利”(No Rights Reserved)。

十一种授权选择

“创作共用”协议机制提供了由4个最常见的授权选择的组合方式,任何作品都可以通过选择这性地组合声明自己的作品授权,实际上可以有11种常见的组合方式。这些组合方式构成了从“松”到“紧”的授权限制,给作品的创造者更加灵活便利的选择。为网络上的数字作品提供了新的“护身符”。

署名

署名-非派生作品

署名-非派生作品-非商业用途

署名-非商业用途

署名-非商业用途-保持一致

署名-保持一致

非派生作品

非派生作品-非商业用途

非商业用途

非商业用途-保持一致

保持一致

早在2003,上海/Palo Alto,Creative Commons组织和CNBlog.org就已共同发布中文版“创作共用”协议项目。而我却在前几日才刚刚知道。虽然对自己,也许还有很多人来说,Creative Commons还很新鲜,但它的出现无疑对激发人们的创造有着重大意义。CC在尊重创作者的权利和自主选择的前提下,鼓励互相创造和集体创造,借助网络,帮助全球的智慧自愿凝结,打破all rights reserved所带来的种种限制,使得各种成果在最大程度上共享和升华。心理学上对这种共享,并在共同创造中彼此进步的心态用了很简单的一句话描述,那就是:你好,我也好。并且肯定了这才是促进全人类共同发展的最好态度。CC正是为这种美好环境的缔造提供了标尺与规范,期待看到它更多的宣传与推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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